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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欲花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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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公马母马 发布地址: wkzw.m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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蓝天,夕阳下,大和林苗两骑着一黑一白两匹骏马慢慢走走进马场山丘树林中。大悬着的心放了下来,开始体会到骑马的乐趣,难怪有朋友叫‘马子’,这骑马和骑真有同工之处。

林苗翻身下马,从身上掏出几颗蓝色药丸塞进了雄马嘴里,招呼大下马,兴奋的说:“好戏开始了!”。

奇怪的看着这个子,不明白她又想什么。

白马吃了药后开始焦躁不安,林苗蹲下身,用手握住马鞭,轻轻摇动,一面命令道:“快把母马拉过来!”。

恍然大悟,急忙把母马拉到了雄马身边。林苗手动得更加剧烈,白马不断的仰首狂嘶,但并不上母马。

林苗住手起身,迷惑的说:“怎么不开始啊,马鞭都硬了呀!”。

想了想:“我们躲起来吧,也许它们害羞!”,大的好奇心也上了来。

林苗点点,拉着大躲进了树丛中。果然,他们一消失,白马就迫不及待的爬上母马的背,巨大的马鞭猛抽起来。

林苗嘻嘻的捂嘴直笑,吹了气进大耳朵:“好玩吧,没见过吧,比你的大多了,不害臊,还敢叫大!”。

看得神,以前在电视上也看过,不过远远没有现在这么刺激和真实,他啧啧的说:“好猛的马,要是我……”。

林苗啐了他一:“不害臊,你再长二十年也比不上我的白马!”。

的脸腾的红了。

白马发出一声长长的嘶叫,从母马背上滑下。林苗再次尖叫道:“出好多水,哇,天啦,太夸张啦!”。

看着林苗恶魔般的脸蛋,这个孩还真无聊!

支起身子,道:“戏看完了,我要走了,我还要去参加儿的葬礼呢!”。

林苗大喝道:“不准,你哪里来的儿?”。

道:“我儿昨天去世了,我必须去,过两天在陪你!”。

林苗眼珠转了几下,道:“不行,我要跟你去,家里都没陪我,好无聊哦,这样吧,我也去参加你儿的葬礼吧,费用全我出!”。

拒绝道:“不行,要是你去捣,母夜叉一定会杀了我的!”。

林苗举起手:“我发誓不捣,行了吧,如果你敢说不行,我就…嘿嘿….嘿嘿!”。

畏缩的看了眼林苗的笑容,心里想:“脆带她去算了,我跟着母夜叉她们更安全!”,于是点点,答应了!

迟天平痛苦的叫了声:“钱,别走,丝丝!”。四肢一阵抽动,将身上的朱雀惊醒。

朱雀一摸迟天平的额,烫得象火炉,身上伤的纱布渗出点点黄水,她急忙拨通了青龙的电话:“大哥,天平发烧了,你们快来!”。

青龙在电话里叫道:“别慌,千万别送医院,我们立刻过来接他!”。

迟天平四肢再次抽动,好象在奋力搏斗一样,难道是一个恶梦。

迟天平拉着玲珑丝的手在舞池慢慢转动,两个幸福的注视,就象两只戏水的鸳鸯在悠扬的乐声中彼此摩擦,擦出点点的火花。

这一刻迟天平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福的男,拥着自己心,就象拥有了一切,他慢慢的说出藏在心里已久的话:“丝丝,嫁给我吧,我你!”。

玲珑丝软软的身子硬了,她推开了迟天平,收起笑容,回到了座位上。迟天平呆立了几十秒,不知道哪里出了错,也过了去。

玲珑丝摇,冷冷的说:“结婚,你能养活我吗,你有房子吗?”。

迟天平微笑着说:“会有的,不会超过五年,一切都会有的!”。

“有,普通工薪族那种两室一厅?五年,多么漫长的五年,我有几个五年等你!凭你现在那几个死工资,别说五年,就是十年也买不起一套普通的房屋!”。

“丝丝,我你啊,房子和钱有那么重要吗,能和我对你的相提并论吗?”。

“迟哥哥,现在是什么社会了,是金钱的社会,我不愿意跟你受苦,不愿意自己一生都要为一套漂亮的衣服,一件自己喜欢的首饰,一座自己向往的豪宅奋斗,我想你不适合做我老公!”。

“丝丝,你怎么了,我们不缺钱,我有能力让你舒舒服服,快乐的生活。我现在是没有房子、车子,但你一定要相信我,我有能力在几年之内实现你的梦想,我保证!”。

“拿什么保证,你的学历吗,现在博士满天飞,你又是那种死脑筋的,别保证了,你自己也知道自己是永远也不会发达的。‘格决定命运’不是你常说的吗,你才毕业一年,你都换了多少个工作了,你可存了一分钱?对不起,我不会跟你的,我承认我你,但我不会和你结婚。我很现实,别怪我!”。玲珑丝清秀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苦笑。

迟天平呆了下:“钱真的那么重要吗,比更重要吗?”。

重要,钱更重要,我以前也认为最珍贵,可是自从我处社会以来,我才发觉现实是残酷的,是虚无的,利益才是实在的。对不起,我真的不想再过以前那种生活,我你,但我也要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,本来很想和你保持恋关系,可是今天你提了出来,我不得不和你说明白,我是个现实的,对不起,再见!”。玲珑丝甩开迟天平的手,也不回的走掉了。

迟天平拿一杯酒,仰喝了下去。酒杯啪的碎掉了,点点鲜血从他手里滴落。迟天平万万没想到短短的两年,玲珑丝已经完全变了个样,她不再是当初那个清秀得不食间烟火的子,不再是自己心中那个永远叫自己哥哥的小孩。

迟天平心里窝住一腾腾的火,更多的却是无奈:“玲珑丝没错,钱和物质太重要了,自己确实不是一个能真正实现她梦想的男有什么用,在金钱面前是多么的苍白无力,没有物质基础的是悲哀和绝望的!”。迟天平狠狠的一拳砸在桌子上,大叫一声:“酒!”。

迟天平连续喝了十多杯高浓度白酒,摇摇晃晃的拐出门去,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各种高档轿车,看着满是雪亮灯光的高楼大厦,看着那些肥大耳、满面红光的老板挽着的小鸟依的小孩,他哈哈狂笑,是自己太天真了,这里不是书上的传道的真、善、美,这里是一个真实而残酷的现代社会,自己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一只可怜虫而已。

他一坐在台阶上,双手抱,疯狂的抓挠着脑袋,一双亮丽的高跟鞋出现在他眼前:“小帅哥,介不介意陪老娘谈谈心!”。

迟天平抬起,一个满脸脂,叼着只香烟,两耳钻石耳环,胸钻石项链,十指钻石戒指的老大娘风骚的向他扔了个眼色:“十万,陪老娘一夜!”。

“十万!”,那是自己辛苦打工半年才能挣到的巨款啊,迟天平颤微微的起身,里念叨着:“十万,十万!”。

“小帅哥,只要你让老娘高兴,二十万也没问题,钱小意思!”,老大娘嚣张的一浓烟在迟天平脸上!

“二十万,天啦,二十万,那是什么概念,陪这个老婆娘一晚相当于自己工作整整一年!”。迟天平猛的一摇脑袋,独有的正直气冲了上来:“他妈的,你当老子是什么,滚,滚他妈到一边去,给老子滚!”,迟天平疯狂的吼道!

“切,不识相的小混蛋,老娘给你面子还不要,去死吧,穷小子!”,老大娘不屑转身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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